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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年终奖税前扣除问题

匿名
提问人:匿名
2021-10-22 06:09

2017年计提10万年终奖,如果在2018年2月实际发放13万(2017年年终奖的结算金额为13万):

4、按小企业会计准则,那在2018年2月调增成本费用,借:管理费用 3万  贷:应付职工薪酬 3万  对吗?

5、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,“税收金额”只能填10万,对吗?那3万的差额能不能税前扣除?如果能,怎么税前扣除?

如果3万的差额视同是2018年的成本费用(已在2018年2月账载并且实际支出),在2018年的汇算清缴时同时填在“账载金额”“税收金额”是否可以?

6、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,“账载金额”可以填13万吗(实际账上金额是10万)?

补充:

谢谢这么快回答!如果是下面这种情况呢:

2017年计提10万年终奖,在2018年2月实际发放8万(2017年年终奖的结算金额为8万):

1、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,那在2018年2月调减成本费用,借:管理费用等 -2万  贷:应付职工薪酬 -2万  对吗?

2、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,在“税收金额”列填8万,对吗?

3、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,“账载金额”列要不要填 -2万(在2018年2月账面调减了成本费用-2万)?

最佳答案
  • 卢春花
    卢春花高级建筑师
    联贝财务

    您好,

    4、对的;

    5、2017年汇算清缴“税收金额”要填写13万元,同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备查;作好台账记录,在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税收金额填写时要减去这3万元;

    6、可以。

    以上问题的解答,希望可以帮到您。

    解决时间:2021-10-22 08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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