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18年12月工商注册,员工工资由母公司垫付,从11月开始计工资和社保,比工商注册时间早一个月,这样合理吗?另外,母公司暂未与我公司结算18年垫付员工工资,是否需要汇算清缴,和企业年报?社保方面的申报,需要吗?
您好!
早一个月,算作筹建期的人员费用,没啥问题。
需要汇算清缴,和企业年报以及社保申报。
回答仅供参考。
解决时间:2021-11-22 18:01郑重提示: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,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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